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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重要通告:全民戴口罩!

发布时间:2022-12-13来源:作者: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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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南丹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后勤保障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等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用餐时除外)、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一般在使用四小时后更换,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本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加大宣传力度,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八、对明知本人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拒不按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袁园

审核:胡宗敏

监制:覃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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