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9来源:作者:浏览: 次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规定: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40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10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该通知自2021年12月5日起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自2021年12月5日起,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40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10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请在2021年12月5日00:00时至8日00:00止到我院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携带我院的收费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我院收费处进行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通知。
南丹县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8日